近日,海南股權交易中心獲得中國證監會全國區域性股權市場第二批運營機構認定并公示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國辦發〔2017〕11號)、《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32號)有關規定,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名單由省級人民政府實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時向證監會備案。自2018年4月27日公示《全國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備案名單(第一批)》以來,9個地區按規定要求向我會備案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情況。具體名單如下:
海南股權交易中心是經海南省政府批準設立的有政府公信力的平臺機構,是我省唯一合法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運營機構。中心可為企業提供股權、債權和其他權益類產品的登記、托管、掛牌、轉讓和融資服務,對掛牌企業進行培育、輔導和規范,并通過金融創新,為掛牌企業提供財務咨詢和多樣化的金融服務。
未來,股交中心也將再接再厲,充分發揮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的服務職能,推進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的洗禮轉變發展理念,促進企業發展,真正發揮股交中心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的綜合運用平臺及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