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申請從事保薦業務,應滿足會員基本條件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設立保薦業務項目組,配備合格專業人員;
(二)建立盡職調查制度、工作底稿制度、持續督導制度及其他推薦業務管理制度;
(三)從業人員具有開展企業掛牌上市,投資咨詢或資信調查相關工作經驗;
(四)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本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會員申請從事經紀、交易、創新業務,應滿足會員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配備開展經紀、交易、創新業務必要人員;
(二)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經紀、交易、創新業務管理制度;
(三)具備必要的信息技術條件;
(四)本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會員申請從事承銷業務,應滿足會員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和凈資產均不少于3000萬元;
(二)具有開展企業掛牌上市、債券承銷、投資咨詢或資信調查等盡職調查相關工作經驗;
(三)具備必要的專業人員和信息技術條件;
(四)本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會員申請從事服務業務,應滿足會員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提供法律、審計、驗資、評估及其他專業服務資質及相關工作經驗;
(二)具備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本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